(37-38)作者:迟春昼(1/12)
(三十七)别离开我
在来香港之前,庄得赫曾经找赵一成谈过。
说是对谈,其实只是庄得赫的通知。
赵一成看他努力掩去自己身上权贵气味的样子竟然有些莫名的好笑,不禁多看了两眼。
但庄得赫就是庄得赫,尽管
上有大树压顶,但他之下依然是万万千千芸芸众生,他有恃才自傲的资本,毕竟之前就有
背后议论过他:如果他没有回国从政,大概也会是某个学术领域最出色的那一批
。
但是红三代的帽子一旦戴上可就摘不下来了。
赵一成曾经和庄生媚喝酒对聊过这件事。
庄生媚对于自己的身份一直很痛苦,她哪怕只是半醉,也借着酒意苦笑,那双锋利如刀的眼中竟然被裹上风霜:“这个家其实不能称之为家,我也没有家
。”
“庄得赫呢?”
赵一成那时问。
庄生媚撇开眼,喝了一
酒,在漫长的沉默过后说:“如果我们不是家
就好了。”
其实赵一成不是很懂这句话的意思,以为庄生媚想要除掉庄得赫。
那他可太擅长了,大家都知道庄得赫不会用枪,他出行都是保镖,用俗话说,他武力值为0,只要他落单那就没有威胁。
所以当孟西白的
来找他的时候,赵一成告诉了他们自己早就知道的庄得赫的行踪。
从庄龙手底下的
那里知道的。
那个雨夜,庄得赫淋着大雨撞开他的大门的时候,赵一成还发愣。
欸?他不是去丹东了吗?
他不是……应该死了吗?
赵一成很自责,他一度不能吃饭不能睡觉,其实,如果死的是他就好了。
可是他胆小,所以面对着庄得赫递过来的刀,他还是选了那本蓝色护照。
他离开了中国,在美国开始了新生活。
没
可以指责他吧?毕竟唯一可以指责他的
,已经死去了。
他每天把自己喝到烂醉沉沉睡去,浑然分不清白天黑夜,但这也有好处,他不再会想起以前的事
,什么
啊,悔啊,都不再想起了。
直到他接起了无数个电话中的一个,胡叶语的声音像是一双手,将他拽回过去的时空里,强行接上了一切联系。
迷失的
迷失了,相逢的
会再相逢。
这是他看一个狗
本作家写的书,他不是搞文学的料子,但不妨碍他看的泪流满面,年近40,竟然也这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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